为高效、规范地进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科教融合办公室主任、学院总支副书记、应届本科生班主任、本科教学秘书等人组成,负责制定本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审定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推免工作程序
1.通知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具有推免资格的毕业班学生,提出免试推荐研究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其本人关于本科毕业后不申请赴境外留学、不参加就业派遣的承诺书,由学院审查备案。
2. 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秘书,对提交申请和承诺书学生的各项情况进行核实(包括前三年原始成绩专业排名、获奖证书等),按不高于推免指标总数的1:1.5确定初审入围名单。
3.组织入围初审名单的学生参加面试。面试专家委员会由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业积累、创新思维、学术态度、科研潜力、英语听说能力等。
4.学院根据学生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免研究生入围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