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基本形成。
4月25日晚9:30,国科大生命科学学院0511班党支部组织的“牢记党性党纪,做合格党员”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在学园三138教室召开,0511党支部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由党支部书记郭韵同志对本次会议做基本介绍,并安排部署了下月支部活动以及会议专题。本次会议由第一党小组负责组织专题学习,主要根据近期发生的反腐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过、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等事件,重点教育党员同志在新时期应该注重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一党小组的周晓芳同志详细的为同志们讲解了党性、党纪的基本要素。然后系统的梳理了《监察法》的通过、基本章节、适用对象等内容,使广大同志可以认真了解《监察法》。接着通过对“贵州副省长王晓光落马”事件发生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的联合通报与之前其他通报的变化,从而反映出该部门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既履行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履行宪法、监察法规定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学习结束后,同志们各抒己见,发表自己对于学习心得,党支部宣传委员康剑同志说“《监察法》首次将基层管理工作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监察体系,有力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对基层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管。”
新时代青年党员,在新的长征路上,必须时刻牢记党性,遵守党纪监察法,高标准、严要求,树立守法、创新、积极、活泼的新时代青年党员形象。